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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三章 抢钱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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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沈长歌在一楼转了大一圈,竟连孙疤子的影子都没看到。

  麻蛋,这货跑的倒是快,看来昨晚下手还是太轻了!

 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,她就不信了,那混蛋还能不管招财赌坊!

  想到这儿,她背着筐子便往赌坊方向走去。

  “小凤,想不想赚钱?”沈长歌用手指点了下掌心,压低声音问。

  空间里,小凤凰打了个哈欠,懒洋洋地伸着腿说:“不想。”

  它是只鸟,要钱有什么用?

  即便是黄金万两,在它眼里也不如一杯灵泉水来的可爱。

  “不,你想!”沈长歌黑着脸,一口小白牙磨的吱吱作响,“因为有了钱就可以保养你那漂亮的尾巴了。”

  听着某人那阴森林的声音,小凤凰吓的鸟腿一软,差点从窝里掉了下来。

  靠,这女人竟然又恐吓它!

  它都不知道,那金灿灿的尾巴到底碍着她什么了。

  “行,我想总行了吧?”小凤凰没好气地说。

  沈长歌没再理它,怒气冲冲地来到了招财赌坊。

  和鼎香楼相比,招财赌坊的位置明显偏僻了许多。

  穿过几条街,终于在巷子深处看到一座的大宅子。

  这宅子一看就有了年头,笨重的木门早已经看不清楚底色。

  木门的正上方,赫然悬挂着“招财赌坊”几个大字。

  这字又黑又粗,和孙疤子一样粗俗丑陋。

  门口,还有两个汉子站在那儿招待客人。

  一看到沈长歌来了,两人脸色陡然一变。

  “沈家娘子,您老前来有何贵干?”一大汉壮着胆子上前打招呼,而另一个则溜进去报信了。

  沈长歌懒得理他,一把推开门便闯了进去。

  和门口的冷清不同,赌坊里人头攒动,热闹的很。

  “沈家娘子,你是可好久都没来了呢!”看场子的田二迎上前,连忙笑着打招呼。

  沈长歌用眼角余光瞟了他一眼,冷冷地问:“孙疤子呢?”

  田二笑道:“掌柜的昨天晚上出去了,到现在都还没回来呢。”

  “行,那我就在这等他。”沈长歌也没生气,淡淡地说。

  她就不信了,那孙疤子还能躲一辈子!

  田二眼睛一转,笑道:“干等着多没意思。沈家娘子,要不玩一把?”

  不待沈长歌回答,他便将她拉到牌桌前:“好久不来,兄弟们可都想你了呢。来,老规矩,还是沈家娘子最喜欢的买大小!”

  他一边说着,一边冲对面的荷官使了个眼色。

  原主可是这里的常客,不过她智商堪忧,所以便酷爱这种不用脑子的买大小。

  荷官会意,笑着将三颗骰子扔进了骰盅里,便上下摇晃起来:“来来来,买大小,买定离手!”

  “买大,今天开大的次数特别多呢。”田二站在沈长歌旁边,一个劲的撺掇着。

  按照以前的经验,这个刚愎自用的女人一定是买小。

  沈长歌连想都没有想,待骰盅放下时,便直接选择了大。

  田二惊了,不由的和荷官对视了一眼。

  靠,这女人什么时候竟然听人话了?

  “那我选小!”一山羊胡见状,立刻说。

  荷官手腕微微一动,抬高了声音:“开了!”

  打开一看,果然是大!

  一连几把,都是类似操作。

  不管沈长歌选什么,她都是赢,而一直和她唱反调的山羊胡总是输。

  很快,她面前的碎银子便堆成了小山。

  “沈家娘子,要不玩把大的?”山羊胡眼睛一转,坏坏地笑道,“我们单独玩一把,一局定胜负!”

  沈长歌冷冷一笑。

  果然,好戏开始了。

  这可是招财赌坊的一贯操作手法,先给你来点甜头,最后再让你输的连底裤都剩不下。

  想当年,原主就是这样被他们给骗的一贫如洗。

  至于这山羊胡,无疑就是找来的托。

  她也没拒绝,只是漫不经心地问:“你押多少?”

  “两百两!”山羊胡收起了脸上的笑意,死死地盯着眼前这张胖嘟嘟的脸,“如果你赢了,两百两银子归你!只是不知道沈家娘子押什么呢?”

  沈长歌扬了扬眉毛,皮笑肉不笑地说:“两百两太少了,少了五百两我可是不玩的!”

  “五百两?”山羊胡笑了,丝毫没有掩饰眼底的不屑,“小丫头,你拿的出这五百两来再说!”

  不是小瞧她。

  在春风镇,一下子能拿出五百两银子的还真没几个!

  沈长歌冷冷一笑。

  借着筐子的掩护,她便从空间里取出了那株血灵芝。

  空间的土地适合任何植物的生长,再加上灵泉水的滋润,那株血灵芝比以前竟长了许多,通体闪烁着美丽的光泽。

  众人一看,惊的半晌都没回过神来。

  “这可是我杀巨蟒时采到的!”她冷笑着,一脸挑衅的向山羊胡看去,“如果你觉得这灵芝不值五百两,那就算了。”

  一看到那灵芝,山羊胡两眼放光,口水都差点流了一地。

  这灵芝何止五百两啊,若拿到县城去,估计卖个七八百两都没问题。

  这么好的灵芝,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呢。

  山羊胡犹豫了一下,抬眼向田二看去。

  田二并没有说话,只是冲他使了个眼色。

  “行,那就五百两!”山羊胡会意,笑着说。

  沈长歌打量着手里的灵芝,幽幽地问:“那你的呢?”

  田二在一边笑道:“他也是招财赌坊的老客户了,可以从我们这儿直接借。”

  话音未落,便有大汉拿来几张银票。

  一时间,所有人目光都聚集在沈长歌和那山羊胡身上。

  春风镇实在是太穷了,平时大家输赢顶多几两银子。

  像今天这样一出手就是五百两的,还是第一次见到。

  荷官轻轻摸了一下自己的右衣袖,微笑着问:“两位,现在可以开始了吗?”

  沈长歌点了下掌心,这才点头。

  顿时一股肉眼不可见的金光从她掌心流出,直接钻进了那荷官的右衣袖里。

  随着骰盅的落定,山羊胡率先选择了小。

  荷官看了,笑着向沈长歌看去:“沈家娘子,该您下注了。”

  沈长歌也没有变,还是继续选择了大。

  见她选大,荷官和田二相视一笑。

  看来,孙疤子那儿的任务可以交差了。

  “沈家娘子,人可不能一直都走好运的啊!”荷官手腕微微抖了一下,这才冷笑着将骰盅打开。

  毒辣辣的阳光,照亮了桌上的三颗骰子。

  一看到上面的点数,笑容僵在了他那略微有些削瘦的脸庞上。

  十七点!

  是大!

  “怎么会这样?”荷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额头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,“不可能的,这绝对不可能的!”

  沈长歌冷笑道:“怎么不可能?难道非得我输,这才叫可能?”

  荷官听了,脸色越发的难看了起来,他使劲地摸了摸衣袖。

  奇怪,东西明明还在,可为什么会这样?

  “你在找什么?”沈长歌死死盯着他的衣袖,故意问,“我怎么觉得,你袖子里好像另有玄机呢?莫非,你袖中之物可以操纵全场的输赢?”

  “不,你不能胡说!”荷官慌了神,连忙向田二看去,“我们招财赌坊从不做这种事情的!”

  话虽如此,可输的眼睛都红了的赌棍们不干了。

  他们一个箭步冲上前,直接将那荷官摁住便搜身。

  果然,在那荷官的衣袖中,搜出一块小小的磁铁!

  “这……这是我准备带回家给儿子玩的!”荷官白着脸,磕磕巴巴地解释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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