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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大杜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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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齐徵之是谁?

  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?

  沈长歌想破了脑袋,也没从原主那支离破碎的记忆里找到这个人。

  不过看谢三凤这神情,莫非自己和那个神仙似的男人以前有过交集?

  不会吧,他该不会是原主前男友吧?

  小宝也吃了一惊。

  原来,那男子竟是齐徵之!

  虽未见过,可在春风镇,齐大公子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,就连春风镇三恶见了他都不得不谨言慎行。

  “他是春风镇首富!”小鸡仔眼睛滴溜溜一转,不怀好意的在一边提醒着,“估计他家钱来路不正,所以这些年来他一直住在外地,都不肯回来!”

  “娘,以后你不要再见他了!”

  春风镇首富?

  沈长歌还是没想起来。

  “嫂子不记得也就罢了。”谢三凤心急,也顾不得这肥婆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,连忙问,“不过,齐公子呢?”

  她一边说着,一边探着脑袋往院里看。

  不好,她是一路小跑过来的,也不知道妆容有没有花,发型有没有乱。

  “走了啊!”沈长歌耸耸肩。

  一听这话,谢三凤气白了脸。

  她捏紧了手里的丝帕,气急败坏地质问道:“你怎么可以让他走?”

  “难道你还想让我留下他吃饭?”沈长歌也恼了,没好气地说。

  见她动怒,谢三凤不由的有些心慌。

  这几次谢家和这肥婆交锋,每次都是惨败而归。

  如今她一个人在这儿,若真动起手来肯定会吃亏的。

  谢大龙那么强壮,不也被她给打的满地找牙吗?

  “那他来做什么?”谢三凤勉强压抑着心头的怒火,问。

  “我凭什么告诉你,你又是谁?”沈长歌不耐烦地说,“快走,我没时间和你在这儿闲聊。”

  她一边说着,一边拉着小宝的小手往屋里走。

  谢三凤见状,连忙拦住她的路。

  她弯着腰,死皮赖脸的陪着笑说:“嫂子,你就帮我这次好吗?我也不需要你做什么,只要安排我们见次面就可以了,真的,就一次!”

  谢三凤已经十七岁了,早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。

  可她心比天高,一般人家哪里能入得了她的眼?

  她想像石翠花一样,嫁过去就十指不沾阳春水,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。

  此时,如果沈长歌猜不透这丫头想做什么,那她就是白痴。

  一个未出阁的姑娘,腆着张脸非得去见一男人,难道是为了谈星星谈月亮谈诗词歌赋?

  “拜托,他已经成亲了!”她冷笑道,若有所指地说。

  谢三凤闻言,脸色陡然一变。

  齐徵之娶妻,这种大事她怎么可能不知道。

  不过,她不想放弃。

  在春风镇想找个比齐徵之更优秀的男人,那无异于痴人说梦。

  “嫂子,你只要安排我们见面就好,其余的也不必你操心。”她勉强挤出一抹笑容,笑着说,“只要你能帮忙办成此事,我就让奶奶把堂哥的房子还给你们。”

  沈长歌懒得理她,不耐烦地说:“估计他的马车还没走远,如果你腿脚快点的话,应该还能追的上!”

  追上毛线啊!

  就那高头大马,借谢三凤双翅膀都未必能追得上呢。

  沈长歌一边说着,一边拉着小宝回家并进了里屋。

  见她脸上似乎有恼意,谢逸辰微笑着问:“谁又惹了你?”

  “还不是你那个堂妹?”沈长歌撅着嘴,生气地说,“好好一大姑娘,怎么一心想给别人做小妾!”

  以谢三凤的出身,别说齐徵之已经成亲了,就算是未婚,她想嫁进齐家当正妻也是根本不可能的。

  不知道为什么,看到她噘嘴这个动作,谢逸辰竟然觉得可爱的很。

  他笑着问:“你管她呢。不过,她想给谁做小妾?”

  “就刚才来的那个什么齐徵之啊!”沈长歌冷笑道。

  一听到“齐徵之”三个字,谢逸辰目光一紧。

  他不动声色地问:“谢三凤做小妾,你怎么那么生气?”

  难道,她吃醋了?

  “年纪轻轻的不学好,我看了就生气!”沈长歌将目光移到小宝身上,严肃地说,“你也给我听好了,以后必须得当个好人。如果有一天让我发现你走了歪路,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!”

  小宝听了,连忙点头。

  他不能走歪路,他要走直线,要当娘的好儿子。

  谢逸辰虽不确定这女人到底为什么发这么大的火,不过也没再继续追问下去。

  反正齐徵之要走了,就算她想红杏出墙也没机会了。

  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,谢逸辰的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,甚至都可以下炕做饭了。

  于是,沈长歌便想去镇上买点米面回来做糕点。

  “娘,我也要去!”小宝拉着她的胳膊,开始撒娇,“我好久都没去镇上了呢。”

  自从齐徵之离开后,这小鸡仔就像橡皮糖似的紧紧粘着沈长歌。

  她做饭,他在一边看。

  她出门,他做小尾巴。

  就连她去茅厕,他也在外面守着。

  唯恐稍不注意,娘就会被那些坏男人给拐跑了。

  “别缠着你娘。”谢逸辰淡淡一笑,温和地说,“你娘去镇上是有正事的。”

  “我也有正事啊!”小宝一本正经地说,“我可以帮娘拿东西。”

  突然,他眼睛一亮:“对了,爹,要不你也去吧,这样的话娘就可以轻松点了。”

  父子俩个盯着,效果一定更好!

  谢逸辰犹豫了一下,抬眼向沈长歌看去。

  自从入赘之后,他都不知道上水村外面的路是什么样的。

  他就像一只金丝雀,被沈大祸害给囚禁在这暗无天日的牢笼里,就连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似乎都是种奢侈。

  或许,他真的该出去看看了。

  看到这白衣美男眼中的渴望,沈长歌点点头:“行,那你们收拾一下,我们一会儿就出发。”

  见她竟同意自己出村子,谢逸辰眼中掠过一抹异样的光芒。

  收拾完毕后,一家三口便向村口走去。

  小宝开心的像只小鸟,哼着歌儿走在最前面。

  沈长哥微微皱了下眉头,问:“小宝,你最近走路怎么怪怪的?”

  “我是在走直线啊!”小宝回头笑道。

  沈长歌只觉得太阳穴直突突:“你为什么要走直线?”

  “因为娘不让我走歪路啊!”小宝认真地说。

  沈长歌不禁一头黑线。

  看到她这副窘态,谢逸辰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  其实日子这么过也挺好的,他挺知足的。

  “你们一家三口都要去镇上啊?”老刘头远远地看到他们,便笑着打招呼。

  稀奇,真稀奇!

  这势如水火的一家三口,竟然还能有一起逛街的时候!

  “是啊!”沈长歌笑着说,“小宝在家闷的慌,想带他出去转转。”

  她一边笑着,一边将背篓放到了车上。

  小宝刚想往上爬,沈长歌已经将他给抱了上去。

  谢逸辰也上了车,冲她伸出手。

  沈长歌犹豫了一下,还是握住那只冰冷的大手,上了车。

  今天去镇上的人并不多,只有他们一家三口。

  老刘头不是个健谈之人,谢逸辰又生性冷清,一路上只有小宝和沈长歌在那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。

  “娘,那是什么?”小宝指着空中飞过的一只鸟问。

  沈长歌看了,笑道:“这是大杜鹃。这鸟非常懒,它懒到都不自己搭巢孵卵。”

  “那它的宝宝怎么办呢?”小宝好奇地问。

  沈长歌耐心地说:“它将卵产在麻雀啊灰喜鹊等鸟类的巢里,让它们代自己孵化。它们只负责生,养宝宝却是其他鸟的事情,你说这鸟懒不懒,坏不坏?”

  “好坏啊!”小宝挥起了瘦弱的小拳头,生气地说,“自己的宝宝都不管,还推给别人,这大杜鹃可真是大坏蛋。”

  突然,他仿佛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。

  他小脸煞白,有些慌乱的向沈长歌看去:“娘……我亲娘是不是也是只大杜鹃啊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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