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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 嗦粉,李斯……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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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“哧溜……哧溜……”

  嗦粉声不绝于耳。

  卓草端着碗酸辣粉,一口接着一口。粉条是纯手工红薯粉,筋道之余还很香甜。制作起来很费力,还只能在冬天里头做。正好府上仆人也多,就经常帮着庖厨去做。

  早些年的粉条那都是纯人力,压根就没机器。后来随着科技发展,机器渐渐取代了人力,却始终差了点味道。

  卓草村上有句俗语:一斤红薯二两粉,一斤粉来八两条。大概就是说五六斤红薯,还出不了一斤的粉条。卓草做这些主要也是过个嘴瘾,想的时候吃些。

  他做的是正儿八经的酸辣粉,上面放着酸笋酸菜和花生米。大蒜小葱必不可少,还有烫嘴的红油小辣椒。他这碗还加了不少炸过的酥肉,分量十足,香辣可口。冬天来上一碗,能出半身汗。

  给傻老爹三人准备的口味淡了很多。

  喜一口接着一口,吃的满头大汗。酸辣粉可要比汤饼强的多了,光是底汤都是卓草精心熬制的草鸡汤。粉条筋道十足,吃起来异常爽口。搭配酸笋花生米,更是令人回味无穷。

  “呼……”

  喜将陶碗推至食案前,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,胡须上染着的汤汁也都被擦干净。望着卓草,眼神中除开赞许外还有钦佩。

  “此物是叫粉条?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用红薯做的?”

  “对。”

  “可储存三两年?”

  “储存得当,兴许能更久。”

  卓草对答如流。

  他将红薯做成粉条,也是被逼无奈。红薯大熟后,最麻烦的就是储存。卓草刚开始就放地窖里头,大概半年多的时间便有些变质。后来他想到可以加上冰块,做成个天然的冷冻库。只不过还是治标不治本,终究会发芽变质。

  后来卓草被惹毛了,干脆就想着做成粉条。反正府上仆人多,群策群力总归能做好。特别是熟练后,几十号人一天就能搞出近百石的粉条。

  “红薯可真是祥瑞奇粮!”

  喜激动的站起身来。

  蹭了顿饭后,他也是心满意足。再不回去,怕是晚上还得在马车上睡觉。临走前,卓草还送给他半石红薯。同时将这些年来种植红薯的心得,悉数交给他。

  目送着喜离去,卓草久久没有回去。

  “瓜怂,莫要看咧。”

  秦始皇负手而立,捋着胡须。

  “但愿这笔买卖能做成。”

  “买卖?你献这祥瑞,是为了做买卖?”

  “咋咧?”

  秦始皇顿时气的便要动手揍人。如此泼天大功,换个高爵不要太轻松。卓草偏偏想的是金玉钱财,格局就这么小?

  蒙毅在旁面露不解,“少主不想封侯?”

  “想啊,你以为就这红薯能封侯?秦国爵位又不是菘菜,随随便便就能有。老蒙啊老蒙,你这也太没见识了。”

  蒙毅:???

  老夫没见识?!

  “咋?你还不服气?秦国武安君,知道吗?”

  “知道。”

  “武安君为秦国开疆拓土,一生从无败绩,可至死未能封侯。再说咱隔壁频阳的老太师王翦,伐楚前平定叛乱,铲除吕氏,横扫三晋。结果呢?这彻侯爵位,还是自己厚着脸皮找皇帝要的。我献上个红薯就能封侯,那秦国爵位可太容易得了。”

  言罢,卓草便老气横秋的拍拍蒙毅肩膀,“老蒙啊,多读点数,别和个井底之蛙似的没点见识。传出去了,丢的是我泾阳卓氏的脸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蒙毅差点没吐血。

  秦始皇饶有兴趣的望着卓草。

  “草似乎很了解皇帝?”

  “马马虎虎吧。”

  “呵呵……”

  “反正我和你们说高爵甭想了,钱才是真的。这皇帝抠的很,要他知晓我的事,怕是要把我抓起来切片研究,顺带再炼成丹药看看是否能长生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秦始皇黑着脸,瞪着眼。

  这混小子又胡说八道的什么呢?

  “汝怎能凭空污人清白?”

  “又赖我?这不你自己说的吗?”

  “……”

  很好!

  他回去就命人把卓正挖出来鞭尸!

  “别怪我泼你们冷水,反正甭指望能落什么好。当初郑国修完河渠,令关中千里沃土,成为天府之国。举锸为云,决渠为雨。泾水一石,其泥数斗,且溉且粪,长我禾黍。不也没落什么好?我这小小的红薯献上,能掀起什么水花?”

  卓草不是乐天派,而是更为实事求是些。他为贾人,朝中更无任何靠山。别说封侯这种不切实际的,只要能捞点真金白银便算好的。

  “瓜怂!你等着!”

  秦始皇重重的哼了声,也是被激起些许火气。彻侯是甭想了,给个高级爵位倒是无妨。至于其他金玉之类的,往死里给。

  “额待会得去咸阳趟。”

  “要不我和你一块去?”

  “不用。你是亭长,可不能擅自离开。”

  秦始皇连连摆手。

  他这要跟着,那岂不是穿帮了?

  卓草顿时蹙眉,玩味的望着他。秦始皇被这眼神看的颇为不适,当即干咳声,“瓜怂,看什么咧?”

  “你这不是在外头有人了吧?看你这鬼鬼祟祟的模样,可别是有夫之妇。秦国可有规定:夫为寄豭,杀之无罪!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……”

  秦始皇是哭笑不得。

  这瓜怂,净胡思乱想。

  女人,只会影响他批谏书的速度。

  他爱的是秦国山河社稷,女子对他来说只是传宗接代用的。

  “回去也好,顺带看看老李怎么样了。我和你说,老李这家伙长得是贼眉鼠眼的,一看就知道是个反骨仔。对这种人,千万不能尽信。这老小子要是去官府告奸,我当场就得收拾东西跑路。”

  秦始皇无奈苦笑。

  反骨仔?跑路?

  撒意思嘛?

  不过,反正肯定不是夸李斯的。

  “额和他认识多年,他不是这种人。”

  “看,你还不信我的。我告诉你,老李这种奸商就喜欢杀熟。没准等你哪天不注意,背后就给你一刀。这种人可用其才,却不能尽信。正好你要去咸阳,偷偷摸摸去瞅。他要是不老实,那下次也别合作咧。”

  秦始皇听到卓草这话,目瞪口呆。

  卓草可真是绝了。

  李斯辅佐他这么多年,秦始皇自然知晓他的性格。这是个为了名利,不择手段的人。可以背叛楚国,可以不顾同门情谊,毒杀自己的师兄。

  可卓草和李斯才认识几天,竟也能看出来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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