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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2章 宝钞升值(求月票支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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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卖房子的同时,卖家具的人也在积极推销,各位父老乡亲,你跟着皇帝北迁,总不能连家具也带过去吧,赶快买吧,各式各样,现货,送货上门,买家具,送被子,拎包即可入住。

  秦睿就是想一把把勋贵、文臣的钱全部抢走,随迁百姓的钱也要抢,市面上留那么多宝钞就是祸害。秦睿的目标是回收市面上三成的宝钞,大概是一亿两千万贯,折合白银四百万两,因此在房子的定价上,动了很大的心思。

  大明官员的明面薪资很低,正一品月薪87石禄米,从九品月薪五石禄米,朝品的亲王、公主、国公、侯爷、伯爵这些都是靠封地养活的。

  秦睿对房子的定价就是五到八年的俸禄,比如三进的房子是从五品到正三品有资格可以购买的,他们的平均俸禄大概是月薪18两左右,五年俸禄大概1100两,折合宝钞三万三千贯,秦睿就将三进房子的均价定在三万五千贯。五进房子的价格是八年的收入,官职越高,房子定价与收入比越大,因为除了俸禄,还有可以有碳敬、冰敬这样的油水可以捞啊。

  四合院是瞄准低收入群体的,两千贯折合六十六两,明朝一个普通士兵的收入,一个月禄米一石半,相当于年薪十八两,三家人合买一处四合院,压力根本不大。

  秦睿的目的是在于回收大明宝钞,毕竟他自己又没有投钱去盖房。也不能这么说,秦睿还是公权私用了一下,他私自划了五百亩地,盖了一百五十套三进的院子和二十套五进的院子,没入总账,准备建个小金库,估计能捞一千万贯宝钞。

  秦睿也是没办法,他有很多计划要展开,没有启动资金啊,这个小金库就当是启动资金了。

  为了配合秦睿的销售计划,朱棣也让人对外放风,说朝廷财政困难,不准备赏赐房子给随迁的人员,要他们自己解决住房问题。

  如果秦睿在南京的话,肯定会眉开眼笑,那些已经定下来随迁的人,可是真舍得花钱啊,总不能住在大街上吧。

  可惜秦睿没有钱建银行或者钱庄,否则秦睿肯定第一时间建个银行或者钱庄,年息10%都能让秦睿赚得盆满钵满。

  随着大量的宝钞回流到秦睿手中,户部尚书夏原吉发现了一个神奇的现象,南京城中的米价便宜了许多,或者说同样的宝钞可以购买更多的米了。

  一开始他还没察觉出来,有一日与同僚在鹤鸣楼饮宴,在结账时听到掌柜的抱怨,说钱难挣了,作为户部尚书,对经济问题他自然很关注,就跟掌柜的闲聊了起来。

  钱难挣的最主要因素是因为大量的钱流向了房地产,人的收入是一定的,有了房产的支出就必然减少其他方面的支出,开始精打细算,慢慢的就会传导到各个领域,不过以大明的经济体系,顶多也就是衣食住行。根据需求与供给曲线,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,需求下降时那么价格就必然下降。

  夏原吉从鹤鸣楼出来之后,沿着大街走了一圈,惊奇的发现米价便宜了、油价便宜了、布价也便宜了,也就是说宝钞更值钱了。这时他回想起来和秦睿讨论过的回收宝钞,可以稳定甚至提升宝钞的币值,于是他又安排家丁去兑换白银,居然从三十二比一变成了二十五比一,而且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。

  回到家之后,夏原吉提笔写了一封信,派人加急送到北平府,询问秦睿其中因由。

  秦睿的回答很简单,朝廷支付官员与官兵的薪俸、采购各类物资、赏赐宗室的钱,都是直接印钞,这就是耍流氓,在打劫百姓的财富,因为印钱不需要任何成本。要保证大明宝钞的币值稳定,必须掌握一个原则,那就是印刷出来的钱,必须有对应产出。

  同时秦睿在信中隐晦的提醒了夏原吉,朝廷回收这笔宝钞后,朱老四肯定会打这笔钱的主意,希望夏原吉能顶住朱棣的施压,不要搞大水漫灌,把秦睿辛辛苦苦稳定住大明宝钞的局面,给打回原形。

  信的结尾,秦睿以夜观天象为借口,告诉夏原吉,迁都北平后朱老四可能双开,北征蒙元余孽,南下西洋宣威,会需要很多钱和物资,让老夏同志省着点花。

  秦睿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矛盾体啊,既看不上老朱家,又得帮老朱家操心。没办法,现在还在给人家打工,小命也攥在别人手里,人在矮檐下,不得不低头啊。

  时间转到七月,也就是公历的九月,天气渐渐凉了下来,闲下来的秦睿,就有空到处溜达了,带着宋海坤,还有两个保镖兼间谍。

  黑狼帮的养殖场,秦睿看着张杰训练的六十多个护院的演示。只剩下六十多个了,很多人受不了都跑了,或者被淘汰下去养羊、养牛去了。

  虽然天气微凉,这群糙汉子还是赤膊着身体在泥水地里练习着对打,经过四个月多月的培训,已经练出了浑身的腱子肉。关键是吃得好,天天有肉、有菜、有奶,饭管饱,在这群糙汉子看来,这就是皇帝过得日子啊。

  一圈看下来,个人能力是有模有样了,剩下的就是团体协同了,唯一一点遗憾的就是没有鸟铳,这东西是管制物品,秦睿敢装备护院,就是个作死,好在对刀、枪、弓、箭不禁,给了秦睿空子可以钻。

  秦睿可是有法律顾问的,宋世杰给他讲了《大明律》的规定,人、马的铠甲、盾牌、火筒、火炮、军队旗帜、号带之类,属于违禁品,私自持有一件杖责八十,每多一件罪加一等,私自制造并持有的罪加一等,最高判处杖责一百并流放三千里,不得判处死刑。制造未成的,没收其半成品,不论罪。弓、箭、刀、枪、弩、鱼叉、禾叉等,皆民间之所宜有,不在禁限之列。

  一千两,花得值了!专业的事就得专业的人来做,如果不是有宋世杰这本活《大明律》,有些事秦睿还真不敢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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