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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二十章 焕新阁

我在大唐能签到 心落无白 5689 2022-11-22 12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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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闹完洞房,婚宴也就结束了,林轩喝了不少酒,醉醺醺的回到了家里。

  在春月雨荷的伺候下,洗漱完,上床没多久,就睡着了。

  次日醒来,林轩摇了摇因为宿醉带来的疼痛,脑袋清醒了不少。

  洗涑完,拿着长枪到院子里练起了武。

  冬练三九,夏练三伏。

  练武贵在坚持,这段时间他倒是有些荒废了。

  耍了一套枪法,林轩又开始练五禽戏。

  五禽戏中的虎戏林轩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了,现在开始练鹿戏了。

  鹿戏他练了一段时间,只是一直不得要领。

  林轩琢磨着,是不是买几头鹿回来养着,观察观察,看看对练鹿戏是不是有帮助。

  练完武,出了不少汗,林轩洗了个澡,开始吃起了早饭。

  吃完饭,林轩刚准备上楼继续看那些情报,就有下人进来禀报,席君买求见。

  “让他进来吧。”

  没多久,席君买走了进来。

  “参见侯爷。”

  席君买恭敬的行了一礼。

  林轩摆了摆手,说道:“坐吧,家里都安顿好了?”

  林家的亲兵虽然都在府上,但是家眷自然不能也在府上。

  回到长安后,林轩就让管家在周庄帮席君买安排了房子,还分了一些田地。

  林轩还给席君买放了几天假。

  “已经安顿好了,多谢侯爷。”

  林轩不仅给他安排了田地宅院,还送了一些布匹钱财,让他一家可以在长安立足,他对林轩非常感激。

  “不说这些了,你来的正好,我有件事想问问你。”林轩笑道。

  “侯爷请问。”

  “你的志向是什么?”

  “回侯爷,属下现在就想跟着侯爷,护卫侯爷。”席君买目光坚定的说道。

  “迂腐,我有那么多亲兵,差你一个么?”林轩训斥道。

  “侯爷,我…”

  席君买见林轩突然发火刚想解释,林轩直接打断了,说道:“我知道你是因为我对你的帮助,感激我。但是你真的只想当一个护卫么?”

  席君买沉默了,他武艺精湛,弓马娴熟,自然想有一番作为。

  “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。国家未定,大好男儿不思建功立业,封妻荫子,岂不白费了一身本领。”林轩说道。

  说这话的时候,林轩多少有些脸红,他鼓动人家上战场,自己却在李世民的逼迫下,才愿意上战场。

  幸好林轩脸皮厚,加上席君买没有盯着他看,倒也没有发觉。

  “侯爷说的是,属下这就回杭州参军。”席君买说道。

  大唐实行的是府兵制,各地都有折冲府。

  长安十二卫,每个卫都统领一定数量的折冲府。

  十二卫补充兵员,都是从下属的折冲府补充的。

  所以要参军必需根据户籍,在当地折冲府参军。

  席君买要参军,自然需要回到当地折冲府参军。

  “你是我亲兵统领,自然有军籍,虽然没有官职,但也已经是军人了。”林轩说道。

  他虽然任命席君买为亲兵副统领,但是他的亲兵只有刘大这个亲兵统领才有官职,其他人都是没有的。

  席君买成为他的亲兵副统领,是需要上报兵部登记的。

  “不用多久,我就要上战场了,到时候你能立下功勋,我亲自为你请功。”林轩说道。

  不管是薛仁贵还是席君买,他都没打算留在身边。

  这些在历史上绽放光芒的名臣武将,如果被他留在身边当护卫,岂不是可惜。

  “多谢侯爷,属下一定不会让侯爷失望的。”席君买坚定的说道。

  “我的那些亲兵和军队的训练方法相同,你这段时间多跟他们一起训练,了解了解。”林轩说道。

  “是,属下这就去。”

  打发了席君买,林轩上楼继续查看起草原的情报。

  事实上,对待异族最好的办法,并不是战争。

  自古以来,汉族和游牧民族打了几千年,异族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。

  其实对待异族最好的办法,就是民族融合、汉化。

  历史上,最出名的民族大融合,是五胡乱华。

  五胡乱华给汉族带来巨大的危机,让汉族几近亡族灭种。

 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,五胡乱华的一百多年间,让汉族和五胡实现了大融合。

  但是这种融合充满了血腥,林轩不想这样的血腥再出现在汉家儿女身上。

  既然民族融合,充满了血腥,为何流血的不能是异族?

  其实唐朝在这上面做的非常好,别的不说,李世民就有鲜卑血统,而长孙皇后更是鲜卑人。

  别的朝代没想过民族融合么?

  漫长的历史长河中,总会有远见的人。

  之所以没有这么做,是因为汉人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。

  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

  自持血脉高贵,把其他民族的都视为蛮夷。

  加上汉族和游牧民族常年交战,有着血海深仇。

  如果有人提什么民族大融合,弄不好就会被当成奸佞、异端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自然不会有人提什么民族融合。

  但是唐朝的皇室都有异族血统,所以皇帝并不会轻视异族。

  唐朝可以算得上历史上最适合实行民族大融合的朝代。

  当然了,异族自然不愿意融合,这就是需要把异族‘征服’。

  ……

  范二娘家住长安二十余里外的一个村子。

  因为这几年风调雨顺,日子好过了许多,范二娘家里就养了一些鸡。

  每过一段时间,范二娘就会把鸡下的蛋拿到长安城售卖,补贴家用。

  虽然离他们村子不远就有县城,但是因为长安的价格要高一点,她倒是不介意多跑一些路。

  范二娘来到长安,到西市没用多久就把鸡蛋卖完了。

  卖完鸡蛋,范二娘提着篮子就准备回去了。

  虽然卖鸡蛋赚了一些钱,但是家里并没有什么需要买的,她也没准备买什么。

  当路过一家店铺的时候,外面围了许多人。

  人都有好奇之心,范二娘也不会例外,好奇之下,挤进人群,打算看看热闹。

  “各位,大家应该都知道,衣服赃了,洗衣服的时候需要使劲的捣,才能把衣服洗干净。但是这样一来,时间久了,衣服非常容易损坏。”一个小厮大声说道。

  “是啊,不使劲捣,洗不干净。但是使劲捣,又太伤衣物。”

  “那有什么办法呢,总不能不洗吧。”

  很多人深有同感的附和议论了起来。

  对于他们来说,一件衣服并不便宜。

  这还是在长安,很多乡村的村民,甚至一家人只有一条裤子,谁出门谁穿,其他人就只能躺在床上了。

  “各位,我们焕新阁推出一款胰子,只需要抹一点,轻轻搓洗,便能把衣物清洗干净。一块胰子省点用,够一家人用一两月。”小厮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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